阜阳市颍泉区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阜阳市颍泉区文化中心中央空调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阜阳市颍泉区文体中心中央 空调等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文体中心中央 空调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ZGY-CGYQ*******-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3日
开标日期: 2019年2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阜阳市协同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00 元
项目完成时间:90工作日
评审委员会名单:赵金成李亚东 王侠 李新亚 王志强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地址:阜阳市颍泉区文体中心中央 空调等采购项目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方式:180*****1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龙腾静馨山庄2栋1003室
项目负责人:田工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2月13至2019年2月1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栋100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2019年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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