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若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8]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资金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泰县人民法院;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概算金额为193.1678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93896元(含暂列金47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946775元(含暂列金47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门卫及围墙改造;一层法官通道室内装修;二层证人作证室吊项装修及四楼档案室铝合金隔断;二层大厅背景墙改造;家庭式审判庭室内装饰;室外不锈钢耐力板改造、防水工程改造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划分标段(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 月25日08时30分00秒至2019年01月29日17时30分00秒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2月13日09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8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2月13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1.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01月29日前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至邮箱(huachunzbdl@163.com)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人民法院

地址:长泰县人民法院

电话:189*****125

联系人:刘先生,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邹


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长泰县人民法院安全防护改造工程

招标人:长泰县人民法院(联系人:刘先生 189*****125

地址:长泰县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小邹****-*******

交易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建设地点:长泰县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建设规模:项目总概算金额为193.1678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993896元(含暂列金47000元),发包价为人民币946775元(含暂列金47000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2019年02 月13日09时30分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玖拾肆万陆仟柒佰柒拾伍元整(¥946775元)

项目负责人:陈承兴等级:二级 证号:闽********3920

项目技术负责人:梁逢灵

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开标情况说明:无

公示日期:2019年02月 15日-2019年02月18日

招标人:长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防护 人民法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