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太阳岭镇凉水泉至赵家河一组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强县太阳岭镇凉水泉至赵家河一组道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强县太阳岭镇凉水泉至赵家河一组道路建设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宁强县太阳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交通部《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19年2月15日完成了对宁强县太阳岭镇凉水泉至赵家河一组道路建设工程的评标工作,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工期(天)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陕西德瑞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 | 90 | 第一名 |
陕西裕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2 | 90 | 第二名 |
陕西博德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38 | 90 | 第三名 |
招标人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5、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宁强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
标签: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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