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785号)中标公告
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785号)中标公告
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采购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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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新都市区城市展示与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7〕4785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4月2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4月28日-2017年5月1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截至 2015 年底,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企业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以经审计的 2015 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4、申请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5、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6、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近5年内,申请人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或维护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基础设施项目,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 7、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 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8、申请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注: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兴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包头市党政机关办公楼东50米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曼丽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3*****97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http://www.hyzbdl.com/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4*****9115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韩静茹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7年04月26日 | 0.00 |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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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标的信息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王琦、周瑞芳、郭继光、刘晓彤、张静、张涛、任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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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艺术中心 文化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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