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补交党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补交党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西畴县审计局于2018年11月2日至11月23日,对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2016年7月至2018年11月补交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收取党员补交党费 0.45万元,其中:上缴州委组织部0.29元,返还董马乡党委0.14万元,县级留存党费0.02万元。
(二)2017年,收到中央、省委、州委组织部下拨补交党费141.21万元。
截止2018年11月16日,使用资金132.01万元,其中:补助63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106.3万元,补助革命老区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5万元,“喜迎十九大?党费暖人心”走访慰问活动7.76万元,划拨基层党组织活动补助12.95万元。
截止至2018年11月16日,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补交党费收支累计结余9.23万元,其中:县级留存党费0.03万元;农村党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8.2万元,“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经费1万元(两项培训经费,资金下达三年时间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补交党费清理工作,2016年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党员上缴的党费进行清查,共收取补交党费0.45万元。对上级下拨的补交党费141.21万元,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专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补助革命老区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向党支部拨付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四个方面,在支出方面认真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制定了《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关于中央省委和州委下拨补交党费使用方案》,但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未使用财务软件,未设置“党费收入”的二级明细账,导致财务人员不能严格区分正常收取的党费和补交党费的金额。
三、补交党费取得的成效
(一)基层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开展“喜迎十九大?党费暖人心”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7.76万元,其中:慰问曾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生活困难的老骨干党员,慰问人数126人,每人0.06万元;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属1户0.2万元,让基层党员感受到党组织不会忘记他们为党的事业所做出奉献和牺牲。
(二)助推脱贫攻坚补助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对全县63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进行补助106.3万元。做到既坚持务实管用、一室多用的原则,又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成为集党员活动、学习培训、服务群众、客事办理、文体娱乐于一体的综合阵地。
(三)助力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开展。对全县23个建党立卡贫困行政村党组织每个补助0.52万元,对全县5个“两新”组织党组织共补助1万元,让基层党组织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四)助力革命老区发展村集体经济。新马街乡坪坝村是革命老区,又是深度贫困村,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将州委组织部下拨的补交党费中的5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空壳村新马街乡坪坝村村委会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形成稳定收入来源,以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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