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第7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第7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第7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宝坻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设计(第7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2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本标段财政预算审核建安费的1.7%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服务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李峰,高级工程师(S06019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绿通环保工程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本标段财政预算审核建安费的1.6%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服务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王红,高级工程师(S04807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设计所
(2)投标报价:本标段财政预算审核建安费的1.8%
(3)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服务期:30天
(5)项目负责任人:刘文正,高级工程师(ZGB********)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任志娟,张珍珍
联系电话:131*****388,张珍珍、马晓宇***-********转8023、8053,155*****359、175*****206
电子信箱:puzezixun@126.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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