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检务督察系统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检务督察系统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检务督察系统采购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智能检务督察系统采购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8586号评审日期:2019年02月20日 公示日期:2019年02月20日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昆区检察院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669********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项目负责人:李菲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MD5=43787fe3c58e0e2fab609127d26fe359"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9年02月20日770,000.00包头市云睿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6号-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贺晓东、翟俊霞、谢彬杰、韩慧君、孟鑫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检察院、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督察系统 智能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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