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兴仁县2015年巴铃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新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兴仁县2015年巴铃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仁市巴铃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兴仁县2015年巴铃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并于2019/2/19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名称:兴仁县2015年巴铃镇城市棚户区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兴仁市巴铃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9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厅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总分: | 73.00 | 项目负责人: | 李仆 | 报价(元): | 740320 |
业绩: | 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的1.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新众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总分: | 49.57 | 项目负责人: | 王立峰 | 报价(元): | 740320 |
业绩: | 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的1.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黔西南州铭辉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47.94 | 项目负责人: | 吴永强 | 报价(元): | 740320 |
业绩: | 本项目施工结算金额的1.6% | ||||
公 示 期: 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2月2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兴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
附件:
|
招标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