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环科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安庆市环科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安庆市环科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环科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AQ-2018-660 AQZB-2018-059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5日
开标日期:2019年02月1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理工大学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中标金额:48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规格型号:无 数量:1项 单价:¥488000.00元,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采购。
评审委员会名单:肖兵、刘玉萍、许小梅、查道友、胡振中
招标人名称: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
联系人:俞龙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华凡刚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2月22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1、中标人业绩
(1)京津冀及周边 2+26 城市来源解析研究-焦作市源解析课题承担项目合作协议
(2)“2+26” 城市综合解决方案研究—焦作市大气污染综合解决方案子课题承担项目合作协议
(3)荥阳市春季大气颗粒物源解析项目服务合同
2、项目负责人(王明仕)证书
王明仕 环境系主任(项目负责人) 博士学历证教授职称资格证
3、项目团队主要技术成员证书
(1)毛宇翔 教授 博士学历证 教授职称资格证
(2)贾保军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 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3)高彩玲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4)张 东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 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5)赵 丽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 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6)李艳利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 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7)杨 伟 副教授 博士学历证 副教授职称资格证
(8)潘慧云讲师 研究生学历证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2月21日
附件如下:
*******d2998" target="_blank">招标文件.pdf
[zjg********600流1]安庆市环科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调查(安庆市区大气污染源调查及污染源解析)项目.A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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