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政府采购合同书
(服务类)
项目名称:隆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181号
甲方(采购人):隆回县农业局
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桃洪中路
电话:
****-*******传真:
****-*******乙方(中标人):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西环广场T2 10C11 10C12号
电话:
***-******** 传真:
***-********根据隆回县水稻生产功能区、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隆回财采计(2018)0181号}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担甲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技术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内容如下:
1、“两区”的划定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规定的程序,承担隆回县68.31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7.93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实地记录耕地质量等级、作物类型、权属以及路桥涵渠等农田灌排工程基本信息。
2、“两区”上图
将划定的“两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
3、建立“两区”数据库
按照规程的要求,根据划定的“两区”成果,建立“两区”划定成果数据库并报省农业农村厅。数据库的要求与规范详见《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2号)。
按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将“两区”划定的图、表、册等相关内容入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和高标准农田数据库对接。
4、“两区”成果建档立册
建立“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
5、建立“两区”标识牌
“两区”划定后,设立统一规范的“两区”管护标识牌,标示出“两区”的“四至”位置、面积、耕地质量等级、管护责任人、管护片(块)号、管护起始日期、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标识牌的内容:应包括“两区”禁止原则、四至位置、片块数量、地块数量、面积、种植结构、责任单位等信息;
2、标识牌数量:“两区”划定标识牌县里制作竖立1块,每个乡镇(含2个便民服务中心)制作竖立1 块。
注:标识牌最终样式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标识牌样式为准
(二)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两区”划定成果,要符合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农计发[2017]99号);《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2号)及湖南省相关规程、标准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质检合格。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 甲方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向乙方提交相关县级数据资料;
2、协助乙方进场工作,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指定项目联络人,负责项目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进行作业,以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完成;
3、项目成果经质检合格后,按合同要求移交项目成果,按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为一年。
三、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乙方全面完成内外业及数据建库工作等目标任务。
如因甲方收集划定基础资料、组织配合、政策变化或上级部门质检时间延误等特殊情况,则乙方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四、合同金额
本合同上限金额为人民币叁佰叁拾万陆仟捌佰肆拾捌元伍角(¥
*******.50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
2、划定工作完成并建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
帐号:3515 0188 0000 36546
六、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项目成果及相关文档资料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任何技术手段限制甲方使用,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及相关文档资料,项目完成后,乙方不得保留项目成果及相关文档资料。
七、保密
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守对方的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财政数据资料及其他公开后对对方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秘密。
八、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
1、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给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乙方必须加强项目管理,不得因内部管理不善或者内部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导致包括乙方员工在内的任何第三方到政府机关上访。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视为乙方违约,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2、乙方成果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质检不合格,乙方承担返工所需一切费用,因此逾期成果提交时间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之规定,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进场开展工作,以违约论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5%;违反约定时间进场开展工作,连续逾期已满10天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以合同总额的10%计算;乙方中途无故停止开展服务工作,经甲方催促仍然不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展工作服务,甲方不支付服务费,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已经完成的服务工作服务费。乙方逾期完成服务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完成服务成果之日止。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须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逾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价款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本项目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双方应共同接受国家财政的审计与监督。甲方付款的时间与进度会不可避免的受财政审批程序影响,可能会导致付款延误,甲方在合理时间内走完审批程序并付款,不构成违约。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业务。
3、合同变更:
因甲方特殊工作要求造成乙方工作量增加(国家政策方法和省级要求变化除外),导致乙方对成果进行较大调整的,双方同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变更双方权利义务和项目金额。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请求后,另一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捌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隆回县农业局乙方(盖章):北京世纪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隆回县农业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