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高安市看守所、拘留所景观、围墙及攀登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高安市]高安市看守所、拘留所景观、围墙及攀登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高安市公安局 | ||||
工程名称 | 高安市看守所、拘留所景观、围墙及攀登楼工程 | ||||
工程地址 | 高安市祥符镇莲花村 | ||||
建筑面积 | 87.48 ㎡ | 结构/层数 | 框架/3层 | ||
招标范围 | 高安市看守所、拘留所景观、围墙及攀登楼工程(攀登楼约87.48平方米;铺装约5861平方米;绿化景观约26255平方米) | ||||
招标控制价 | *******.91元 | 开标时间 | 2019年02月26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91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李庚琴 | 注册编号 | 赣********6182;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 ||||
投标报价 | *******.91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彭子龙 | 注册编号 | 赣********8731;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清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 ||||
投标报价 | *******.91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黄飞 | 注册编号 | 赣********2591; | ||
建造师等级 | 二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51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15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136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清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清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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