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E****************001001

本招标项目于201922690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舒正源、刘莲琴、章文霞、舒海姬、郑祖奴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郑霖(闽********1724)

投标报价:1.项目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其中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无其他设计收费。2.建安费:按经南平市延平区财政评审中心或审计部门的造价下浮8.5(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保留)。3.技术服务费(报检、培训、调试及试运行费等)包含于投标报价内,且分布于各子目内,不予单独填列

工期:60个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试运行合格交付使用为止。

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会审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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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时间

5、公示期为2019年0227日至20190304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56*****73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338号(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59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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