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金安职业学校等工程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告

金安区金安职业学校等工程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安区金安职业学校等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项目编号:AHGJ********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1日

开标日期:2019年2月27日

中标人名称:六安市金安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卫生计生服务站13楼

中标费率:6.6%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项目范围涉及金安职业学校、东望佳苑小区配套幼儿园装饰装修、人民路小学东校区、三里桥小学、人民路小学本部、金安区学校、清水河学校。建设规模为7所学校或配套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等,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7647.9万元。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靖、王红玲、李刚、张昶、邵余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卫生计生服务站13楼、

金安区安丰路与南屏路交汇处附近西北

联系人:邵主任电话:****-*******

周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金皖西广场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金皖西广场,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

安徽国建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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