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辖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预中标结果
所辖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预中标结果
内高路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高路呼和浩特分公司所辖隧道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于2019年2月27日下14:30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大街23号内蒙古华辰大酒店4楼6号会议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和综合得分: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费率(%)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聚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84.8 | 82.2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星凯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4.7 | 72.568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84.75 | 71.7246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聚能节能服务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土默特左旗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包头市市昆区党政机关大院投光灯节能升级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星凯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立洋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填报的单位业绩 | 1、五原县高级职业中学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 购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武公路0.5公里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5号人和小区41号楼101室
电 话:****-*******
联 系 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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