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洗车台及地磅改造工程(地磅及改造)中标结果

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洗车台及地磅改造工程(地磅及改造)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深圳市服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x[GK]*******的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洗车台及地磅改造工程(地磅采购及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1国内**************深圳服讯按照用户需求定制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诗林中路东部固废中心;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参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本合同标的价格需经过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本合同最终价格以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1)硬件设备:本项目的合同,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2)软件:本项目的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采购人评审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以及各项设计、规范、标准、测试报告等。项目建成后,应支持:甲方现有数据传输系统能够将其称重数据传输至甲方平台。 系统应尽量避免因多张车载卡导致的道闸无法识别的情况发生。 若乙方提供的软件在甲方后续进行安全评估后不能通过评估,乙方需无条件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安全评估。2、设备验收:乙方将设备运抵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当日,中标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对设备的规格、零部件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开箱查验。查验时双方代表及相关单位均应在现场,并作开箱记录。在验箱中如发现有缺、错、损坏或与投标清单内容不符合的零部件,经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由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的零部件无偿提供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3、竣工验收:设备进场验收后,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以及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及招、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系统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给中标供应商,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署系统使用移交书,超过7个工作日视为完成系统使用移交。4、当项目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有权根据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中标货物进行具体检测,其检测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在合同生效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后14天内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10%的预付款。
230项目全部设备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招标人凭设备验收合格文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30%的设备货款。
330项目设备安装完成且已完成调试、处于试运行阶段,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 30 %的设备货款。
410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凭项目验收合格文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 10 %的项目验收款。
515项目及内页资料完成移交且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的95%。
65根据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或未使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安装费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3、其他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同意由厦门市思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1.交货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乙方应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使设备处于可试运行阶段;在最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给中标人,并在7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署系统使用移交书,超过7个工作日视为完成系统使用移交。所有货物在竣工验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前均由乙方负责保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14.2.质量保证 1、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二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72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2、乙方长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的优惠供应。14.3.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违约终止合同 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2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壹拾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乙方:深圳市服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51号之三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茶光村工业园第一栋405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付勇军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5*****760
联系方法:139*****16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账号:账号:****************222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磅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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