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入户核查、评估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入户核查、评估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民权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入户核查、评估项目(二次)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监测、入户核查、评估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763号

3、采购编号:民财采购[2018]85号

4、建设地点:民权县境内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32.17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6、项目概况: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技术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等其他与污染源普查相关的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测、入户核查;

第二标段:评估。

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元(大写:壹佰零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第二标段:248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9、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0日

三、评标信息:

评审时间:2019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卫平、左秀军、李三杰、李可东、曹天华

四、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一大街171号506-1

报价:壹佰零陆万圆整(*******.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齐会芳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15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报价:壹佰零陆万捌仟圆整(*******.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刘灿灿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00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号

报价:壹佰零柒万圆整(*******.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李巧霞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151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一大街171号506-1

报价:贰拾肆万伍仟圆整(245000.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齐会芳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15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报价:贰拾肆万圆整(240000.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刘灿灿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00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都路北站南路西2号楼1单元9层901号

报价:贰拾肆万柒仟圆整(247000.00元)

工期: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保证按照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李巧霞

工程师证书编号:C********900151

经采购人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确定本项目各标段中标单位如下:

第一标段: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标段: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无

六、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民权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民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5*****856

地址: 民权县和平路与江山大道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157*****757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2019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核查 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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