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路基箱与安装、农用自卸车 (二次)中标结果

钢板路基箱与安装、农用自卸车 (二次)中标结果


含山县城市管理局钢板路基箱采购与安装、农用自卸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含山县城市管理局钢板路基箱采购与安装、农用自卸车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二次)

项目编号:MASCG-1-F-F-2019-0136

招标方式: 公开询价

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1日

开标日期: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

包1:(钢板路基箱采购与安装)

成交人名称:河南晨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联系地址:新乡 长垣县魏庄办事处东了西村

成交金额:126900元

包2:(农用自卸车采购)

成交人名称:安徽中崛公共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人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大店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1072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超(组长)、刘庆庆、李明明

采购人名称: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含山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县凤凰城北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0*****078

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公告期限: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含山县凤凰城北区,联系电话:180*****0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标签: 自卸车 农用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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