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众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虹路市政段500KV杆线271#杆塔升改工程设计、勘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众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虹路市政段500KV杆线271#杆塔升改工程设计、勘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虹路市政段500KV杆线271#杆塔升改工程设计、勘察项目
项目编号:NGS-CG-DY-2019-006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14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3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369号
成交金额:425000.00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闵文友,汪建国,刘建军
采购人: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38*****710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收费金额:3000元整(不含评审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5日(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2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地址: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138*****710。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0.doc">成交通知书(单一来源).doc
****************4.zip">单一来源采购文件.zip
****************3.zip">最终报价.zip
****************5.zip">主要中标标的、服务要求等.zip
招标
|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