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系统服务采购(QZZC2019-J3-50003-GXCH)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系统服务采购(QZZC2019-J3-50003-GXCH)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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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1日就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系统服务采购(QZZC2019-J3-50003-GXCH)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系统服务采购(QZZC2019-J3-50003-GXCH)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系统服务采购
三、成交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灵山县人民政府网(www.gxls.gov.cn)
公告日期:2019年3月4日
四、谈判日期:2019年3月1日
评审地点: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列(组长)、莫晓玲、符箭(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7号
3.成交金额:柒拾万零贰仟贰佰肆拾元整(¥702240.00)
六、联系事项:
1、采 购 人:灵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联系人:符箭 电话: 189*****00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项目联系人:杨桃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 办公室:****-*******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灵山县人民法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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