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N)20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延发改[2018]1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97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

2.6招标内容:①A.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村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规模:75m3/d;B.延平区大横镇埂埕村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提建设规模:150m3/d;C.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新村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规模:75m3/d;延平区大横镇博爱旧村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建设规模:150m3/d;

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累计总建设规模450 m3/d;及相应的配套管网工程。

②以上工程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协助业主开展前期报批手续;以及开工、验收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7总工期:6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

2.8.1工程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专家会审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8.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3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

(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的市政工程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岗人员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环保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给水排水),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人员

(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8)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npztb/)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npztb/))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800分起至2019年1272359分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npztb/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重要提示:对获取招标文件有时间要求的文件请在上网时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电话 ****-*******)及新点平台(电话 ****-*******)联系,须在系统后台招标公告时间中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进行登记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2月15 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承担责任。

5.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5.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③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前街17号

电 话:156*****732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武夷香榭小区BC连体楼201#

电话:****-*******

联系人:郑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南平农商银行大横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大横镇财政所

帐 号:****************607731

说明:注明用途:“延平区大横镇葫芦坵等三个村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 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友情提示:

①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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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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