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高新区、九原区部分区域地形图更新项目中标公示

包头市高新区、九原区部分区域地形图更新项目中标公示


包头市高新区、九原区部分区域地形图更新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高新区、九原区部分区域地形图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20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日期:2017年08月07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企业或法人而且具有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测绘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常文龙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001********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31日887,760.00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长胜街78号

评审成员:常文龙 、罗耀 、赵美芬、 孔祥秀、 杨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测绘院、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7日




标签: 地形图 区域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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