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计服务中标结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计服务中标结果
合同名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000-201903-105001-0031 |
甲 方: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乙 方:中职信(广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8,500.00 | 金额大写: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重点审计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包括体现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以及预算编制细化情况等;预算执行重点审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包括上年结转预算支出完成率低、无预算支出等项目,以及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二)财务收支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重点审计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以及执行“收支两条线”情况及缴纳税款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重点审计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以及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等管理使用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重点审计政府采购程序、计划执行及资金支付、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未委托实行集中采购及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以及合同管理等情况。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重点审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以及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的合理规范情况。
(六)历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梳理历年审计查出问题和相应整改措施,重点审计各项问题及措施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环节,审计分配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益,检查是否存在滞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八)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重点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情况,对有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等情况也需进行审计披露。
要求出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年度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缴纳税调整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2.人员及费用明细
服务期限(天) | 服务人员 | 合计(元) |
43 | 李俊杰 方永旭 吴园园 谭本伟 | 18,500.00 |
合同金额(元): | 18,5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19年03月04日至2019年04月16日
服务地点: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 地址: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27楼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西路支行 |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