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天阁陵园,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将乐县天阁陵园,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天阁陵墓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4980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执行;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小型规模,因此适用二级建造师;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980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19年3月31日完工,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J/T 13-154-2012)、GB/T 20394-20、《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即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④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⑤ 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 08:30:00至2019年2月26日 17:00:00,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3月5日 09: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3月5日 09:00,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天阁陵园
地址:将乐县水南镇山烟山,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2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吉祥福邸370幢205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67@qq.com
电话:****-*******/136*****802(卖标书联系人),传真:/
联系人:余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民政招标领导小组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三华南路
联系电话:153*****7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
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将乐县天阁陵园墓位开发区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ZFTY2019[招]001号
建设单位:将乐县天阁陵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简易评标法
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3月5日9:00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决标会议。
在招标人全过程的监督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序号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建造师证号 | 工期(个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兴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郑明剑; 闽********9218 | 2019年3月31日完工 | 316422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欣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吴传快; 闽********8228 | 2019年3月31日完工 | 316422元 |
废标情况:在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查询过程中,福建省喆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编号与福建省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不符,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点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7.1规定,否决其投标。
评委专家:蔡秀雄、施代兴、程金斌;
公示期: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8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招标人:将乐县天阁陵园 招标代理:福建中福天缘工程造价咨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 136*****029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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