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垃圾清扫清运服务类中标结果
镇垃圾清扫清运服务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WZ[GK]*******-1的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适中镇垃圾清扫清运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1 | 年 | 国内 | 959364 | 959364 | 无 | 符合要求 | 无 | |||||
合计: | 95936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玖仟叁佰陆拾肆元整(¥95936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垃圾清运服务要求: 1.承包龙岩市适中镇集镇、洋东村、中心村、中溪村、保丰村、仁和村国道两侧以及沿线河道两侧垃圾清扫清运服务项目。另外,还包含适中文化广场公厕的保洁与维护。 2.作业方式: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制,每日将各村、镇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 3.运输作业:每日对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运至少2次。 4.合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垃圾收集池、点的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行政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或清运至他处,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如因甲方的清扫保洁人员对垃圾收集池、点的周边环境保洁不到位,损害市容市貌,造成的后果中标人无需负责。 8.乙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各种安全培训及安全工作,确保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9.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约定。 (二)垃圾清扫服务要求: 1.适中镇镇区范围内的道路(包括319国道、人行道,沿路绿化带),路边店面、住户、单位、企业等余坪进行清扫保洁,清除路面、店面等余坪垃圾,清除路边、树穴杂草和垃圾,及时清扫落叶,清除路边沟内外垃圾,以保证沟渠畅通。 2.作业方式: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制,每日将本村的垃圾清运至各村选定的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理。 3.运输作业:每日对各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运1次。 4.对路边店面、住户、企业、单位、巷道口和指 定垃圾池(点)垃圾进行清扫、收集、清运一条龙服务(包括店面与店面之间、店面与围墙之间、围墙与围墙之间)。 5.对垃圾桶进行定期清掏、清洗,以保垃圾桶美观、干净、整洁。 6.对运输车辆、人力三轮车等滴、洒、漏垃圾,店面装修垃圾等及时进行清扫和清运。 7.完成重大活动或重要检查评比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突击任务。 8.其它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任务。 9.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约定。 (三)人员要求(须为全职在岗人员,各投标人投入的人员规格不得低于以下要求,否则视为重大偏离,投标无效): 1.项目经理:1人; 2.项目管理人员:2人; 3.驾驶员:3人; 4.清扫保洁人员:20人; 5.快速保洁人员:3人; 6.垃圾清运人员:9人。 (四)机械设备要求(各投标人须承诺投入的机械设备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除快速电动保洁车外,另外三种设备均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行驶证(行驶证的检验有效期至开标之日仍在有效期范围内)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否则视为重大偏离,投标无效): 序号机械设备数量 1总质量10000kg(不含)以上的洗扫车1部 2密闭式垃圾运输车3部 3巡检车1部 4快速电动保洁车3部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要与采购单位现有的设备相匹配. 2.安全要求: 中标人必须重视安全,确保承包期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在承包期间内,若发生超过三次以上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本项目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范围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作业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中标人中标以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现场不一致而要求采购人给予补偿。 (三)考评方式及方法措施 1.考评方式:对照《道路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及《适中镇垃圾收转运考评标准》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办法定为: (1)点、线考核。各责任单位共同对乙方承包的“两线四边”进行监督,按承包合同执行。 (2)按照随机抽查原则,从道路总名册中随机抽取道路作为被检道路,被抽查道路的面积不小于总面积的10%。 (3)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和摄像或录像方式记录,检査结果通报乙方。 (4)每月发布考评报告。 (5)每月考评通报送达3日内乙方可对检査结果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6)每月考评总分作为核拨作业经费的主要依据。 2.奖惩措施 (1)甲方根据月考评总分,按照以下档次拨付作业经费:得分≥95分的,全额拨付当月作业经费;90≤得分<94分的,扣除当月作业经费考评得分未达到95分差值的对应百分比; 85≤得分<89分的,扣除当月作业经费的10%;得分<85分的,扣除当月作业经费的20%。 (2)当年平均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年终全额返还扣除的作业经费。对连续三个月考评分<85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附件1 道路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 道路: 项目分值评分依据扣分 道路卫生100 1.保洁质量601.每500㎡:果皮(每片果皮、纸屑如烟盒大小)>3片;纸屑>3张;塑料>3个;烟蒂>3个;砖石块>2个扣3分。在此标准超过的,扣5-15分; 2.主次干道有成堆垃圾和筐装垃圾的每处扣5分; 3.沟(井)口保洁不及时有污物的每个扣3-5分; 4.主、次干道交通隔离墩周围有明显沙土质的,每10米长扣3-5分;人行道、路沿、花圃周边清扫不彻底,有积沙、积土的,每10米长扣3-5分; 5.树头有砖块、石块、纸屑、烟头等污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3分;树头、路沿石边或绿化带沿石边及墙根有杂草没及时清理的每个(处)扣2分; 6.道路沿线环卫设施上有乱张贴未及时清理,每处扣2分; 7.果皮箱内胆脏臭,每个扣2分;贴小广告未及时清理的每个扣2分。果皮箱垃圾无及时清掏,垃圾积压超容积的,每个扣2分;移位、破损、残缺没及时修复的每个扣3分;果皮箱周边1m范围内污迹明显每个扣3分; 8.保洁车及垃圾收集车车容不整、脏污的,每辆扣2分; 9.镇环卫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报备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每两日必须人工冲洗1次以上,冲洗不到位人行道有污渍的每10平方米扣3-5分; 2.机械车辆作业管理151.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10分; 2.发现机扫、冲洗作业时超速行驶的每辆次车扣5分; 3.机扫作业后的路面、路沿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散花或滴漏拖带及废弃物的每10米长扣3-5分;机扫、冲洗作业后隔离墩及隔离栏下有积沙、散落垃圾废弃物,明显不洁的每10米长扣3-5分; 4.冲洗作业后的道路路面,道路中心线不明显的每10米长扣3-5分;地面交通标志不清晰的每10米长扣3-5分; 3.规范作业151.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10分;未按时完成普扫的每条路扣10分; 2.保洁时使用大扫把或清扫时扬尘大的,每人次扣3分; 3.保洁车及垃圾收集车超高、吊挂、滴漏的每辆扣2分;垃圾板车转运垃圾使用自行车、摩托车引载的或在转运中沿途撒落垃圾的,每辆扣3分; 4.发现路段保洁人员翻捡垃圾,扣10分;发现保洁员焚烧垃圾的,每次扣10分; 5.管理人员无跟班作业,10分钟内不到岗的,扣5分; 4.文明作业101.保洁员作业时未着装或赤膊作业的,每发现1人扣2分;坐岗、聊天的,每人次扣2分;溜岗扣3分; 2.保洁车长时间停放路面,影响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次扣2分; 3.机械作业时车容不洁的每扣2分;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指示板有残缺的扣2分; 4.专用标志不清晰,专用设备不完整的每辆扣3分; 5.机扫时,无喷水压尘作业的每辆扣1分; 6.作业时驾驶员穿拖鞋、打光背或穿背心作业的每人次扣2分; 7.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总得分: 附件2 适中镇垃圾收转运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 1、垃圾中转站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留有垃圾过夜,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垃圾未进行密封运输,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 2、垃圾车辆运输途中不覆盖,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200元;对滑落垃圾,司乘人员不及时清除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元。 3、垃圾压缩设备内有垃圾、污水清理不及时,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50元。 4、垃圾未按规定送到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沿途乱倒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 5、如遇修车或机械故障造成垃圾转运不及时,中标人未及时组织人工清理,使垃圾堵塞垃圾中转站影响市容市貌,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500元。 6、突发性事项(出现台风、暴雨水浸、断电、火灾等)、迎检、重大活动、节假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进行作业,服从调配,提高作业质量,否则导致作业质量出现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 7、中标人出现向服务区域内、外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2000元。 8、中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50元。 9、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运输车辆数量不足,影响收运作业,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 10、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属责任问题,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 11、发生一起责任性投诉(12345投诉件、居民直接投诉等)未能及时处理,经查证属实,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承包费100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考评与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1.按月支付:每月按照总金额的8.3%支付,第12个月按照总金额的8.7%支付。2.付款方式:次月10日前中标人开具上月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按月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退还。。
9、合同有效期
2019 年 2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2月 26 日。
10、违约责任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适中镇中心村1栋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3号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21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沈美丽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82*****918 | 联系方法: | 186*****77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恭发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90 2340 1001 0000 032935 |
签订地点:适中镇人民政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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