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采购医疗口腔设备询价成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采购医疗口腔设备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宜秀区采购医疗口腔设备询价

项目编号:YXZC19021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9日

采购日期:2019年2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安之源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河南省项城市正泰路西段与湖滨路交叉路西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捌佰元整(¥176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宜秀区北泽湖乡卫生院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北泽湖乡

联系人:程院长

联系方式:189*****2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项目负责人:金晓峰联系电话:0556-*******

公告期限: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政务大楼政府采购中心(三楼)。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腔设备 医疗 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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