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板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板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板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TP-2019-00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2日

开标日期:2019年3月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39号

成交金额:235000.00元

招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姜育龙、彭常福、方伟

采购人:安徽省宁国板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39*****248

地址:安徽省宁国板桥自然保护区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操亮联系电话:158*****051

地址:宁国市青龙路津桥学苑3幢弧2A、弧2B(二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

收费金额:5800.00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8日(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9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8*****051,地址: 宁国市青龙路津桥学苑3幢弧2A、弧2B(二楼)。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6.doc">谈判文件.doc

****************6.doc">成交通知书.doc

****************4.doc">评审得分排序表.doc

****************6.doc">主要服务要求响应.doc

窗体底端

安徽省宁国板桥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编 总体规划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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