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送戏进万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当涂县送戏进万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

当涂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当涂县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见证方的前提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1.1谈判文件“ 当涂县“送戏进万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ASCG-3-F-F-2019-0092);

1.2乙方的谈判文件;

1.3附件: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补充通知;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终报价;乙方随同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并经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的补充文件。

1.4 甲方谈判文件、乙方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谈判文件执行;

③甲方谈判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执行。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谈判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

4、合同总金额、供货期及供货地点

4.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肆仟陆佰元整元;

4.2供货期: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4.3供货地点 : 当涂县行政管辖区内117个行政村。

5、付款方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6、服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所供服务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服务质量及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6.2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好甲方对其服务质量的考核。

6.3甲方若有需要,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7、违约责任:

7.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拒付货款的 ,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7.2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总额不超过拖欠款的5%。

7.3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②乙方提供的服务经验收不合格的或在验收后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

8、产权

8.1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8.2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负全部责任。

9、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争议的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11、本合同一式五份(建议正反页打印),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并报安徽旭麟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报当涂县公管局备案。甲、乙双方、财政局、公管局、见证方各一份。

甲方:当涂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

乙方:当涂县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当涂县黄池路与太平府路交叉口

通讯地址: 当涂县姑孰镇振兴中路223号

邮政编码:243100

邮政编码:243100

电话:0555- *******

传真:****-*******

电话:

传真:****-*******

维保人员名单、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建行当涂支行

账号:****************6569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方: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5.zip">合同.zip

本页面合同数据由安徽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合同2001.jpg 合同1001.jpg 合同3001.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公共文化 送戏进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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