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梅园空气自动站点仪器设备项目评标报告
鄢陵县梅园空气自动站点仪器设备项目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三、资格审查情况
四、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二)综合比较与评价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报价无政策性加分。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认证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该公司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证书。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出具了2份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研发生产设备(环境空气连续监测自动系统)获得国家环保认证证书,证书上未盖生产厂家公章。 3、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中牟县环境保护局购置机动车遥感设备、空气格站路边站、高空监测设备及软件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18年12月;(2)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空气检测系统及相关设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15年10月;(3)夏邑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乡、镇空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18年10月。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4、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奖项)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该公司出具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及信用报告;(2)放射源设备豁免管理证明;(3)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8-093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10分析仪平行性为2.6%;(4)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8-146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2.5分析仪的平行性为3.4%。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报价无政策性加分。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认证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该公司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证书;出具了2份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研发生产设备(环境空气连续监测自动系统)获得国家环境保护认证证书并加盖公章。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无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该公司提供了开封市祥符区数字化城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00元,不属于空气自动站点仪器设备环保类似项目。 4、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奖项)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该公司出具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及信用报告;(2)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7-057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10分析仪平行性为3.5%;(3)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7-060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2.5分析仪的平行性为4.5%。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备注: 1、投标报价政策性加分(政策性加分是指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对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等):报价无政策性加分。 2、投标文件填报企业认证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该公司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三个证书。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3、投标文件填报业绩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洛阳市县级空气自动站数据采集及功能完善项目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17年3月。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无 4、投标文件填报其他相关证书(奖项)名称: 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1)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6-030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10分析仪平行性为2.4%;(2)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7-042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2.5分析仪的平行性为10%。 评标委员会审查未通过的:(1)该公司出具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无aaa信用报告;(2)该公司出具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质(认)字no2017-042关于5014i型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检测报告书报告显示pm2.5分析仪的平行性为10%,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第三项技术部分,关于设备稳定性中pm10分析仪和pm2.5分析仪的平行性都≤7的规定(以国家级检测报告为准)。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西航海东路北中兴产业园第6幢6层02区及第三层 联系人:申剑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487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二七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联系人:李玉玲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494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铭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6幢9层68号 联系人:翟淑红联系电话:****-******** 投标报价:499000.00元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 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七、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无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赵春燕 评标委员会签字:赵春燕、冯建华、郑志强、董书娜、高英娜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河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