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中标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采购人

昆明市公安局

联系人

那老师:****-********


采购人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11号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王工:****-********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采购项目名称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


行业主管部门

昆明市财政局

项目编号

YNTTCG********


采购公告日期

2019-01-11 14:55 至 2019-01-18 23:59


开标时间

2019年02月01日09时30分

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供应商

包号

中标人地址

采购货物

数量

采购预算(元)

投标报价(元/人/月)


第一中标候选人

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

1项

*******.00元

249元/人/月


第一中标候选人

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西贡码头第八栋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

1项

*******.00元

249.5元/人/月


备注

注:预算单价为250元/人/月,确定服务单价后在,在预算范围内,以实际派遣人数据实支付服务费用。

A标段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A标段

服务要求:负责为市公安局3173名勤务辅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19年底前完成2000名招聘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1173名招聘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招聘人员标准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女性岗位比例不超过15%,以实际招聘到位人数为准)。

2.根据《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昆人社通【2018】56号)相关标准,为警务辅助人员足额代发工资(按时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代扣代缴五险一金(按时提供经社保部门和相关机构出具认可的缴费凭证)、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劳动争议、纠纷、仲裁、诉讼等事宜的处理,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3.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名册、个人档案以及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群关系管理,为用工单位提供各项查询、统计等服务。

4.按照“逢进必训”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岗位技能、警务技能等,保证符合岗位需求)。

5.在甲方的指导下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考核。

6.设立警务辅助人员风险管理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依规为警务辅助人员先行垫付工伤、工亡、医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支付特病、死亡慰问金等相关费用。

7. 设立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8.每年至少两次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

9.按用工单位要求,为警务辅助人员代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不低于20元/人/月,项目保额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身故、伤残30万;意外医疗2万)。

10.按规定和岗位特点,为警务辅助人员配置工作服装、标志标识及装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套春秋工作服、1套夏工作服、1套冬工作服、2件T恤、1双制式皮鞋、1顶帽子、1条执勤腰带,面料及材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制作工作证。

11.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妇科等;特殊岗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增加体检项目)。

12.对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公司无条件进行置换(被退回的人员不得再安置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13.具体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B标段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2019-2020)B标段

服务要求:负责为市公安局1187名勤务辅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2019年底前完成616名招聘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571名招聘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招聘人员标准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女性岗位比例不超过15%,以实际招聘到位人数为准)。

2.根据《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昆人社通【2018】56号)相关标准,为警务辅助人员足额代发工资(按时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代扣代缴五险一金(按时提供经社保部门和相关机构出具认可的缴费凭证)、签订劳动合同,并做好劳动争议、纠纷、仲裁、诉讼等事宜的处理,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3.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名册、个人档案以及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党群关系管理,为用工单位提供各项查询、统计等服务。

4.按照“逢进必训”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岗位技能、警务技能等,保证符合岗位需求)。

5.在甲方的指导下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考核。

6.设立警务辅助人员风险管理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依规为警务辅助人员先行垫付工伤、工亡、医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支付特病、死亡慰问金等相关费用。

7. 设立优秀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基金,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规范。

8.每年至少两次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

9.按用工单位要求,为警务辅助人员代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不低于20元/人/月,项目保额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身故、伤残30万;意外医疗2万)。

10.按规定和岗位特点,为警务辅助人员配置工作服装、标志标识及装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套春秋工作服、1套夏工作服、1套冬工作服、2件T恤、1双制式皮鞋、1顶帽子、1条执勤腰带,面料及材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制作工作证。

11.每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血常规、肾功能、肝功能、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妇科等;特殊岗位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增加体检项目)。

12.对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公司无条件进行置换(被退回的人员不得再安置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

13.具体费用在预算范围内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收费标准:A、B标段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招标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其中A标段中标服务费为¥67335元, B标段中标服务费为¥35488元。

评标小组

成员

华明生、蔡中焕、高顺祥、陈建海、赵昌荣、朱兴东、郭梁

采购人审核意见

同意发布审核人:曾勇国

注: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质疑后仍有疑问可到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辅助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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