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舞阳县农林局 | ||
行政区域 | 漯河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1日16:2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0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3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魏金锁、司长征、董玲、康海燕、张迪 | ||
总中标金额 | ¥99.66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舞阳县农林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舞阳县农林局的委托,就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舞采公开采购-2019-7;
3.资金来源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设政府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00)
A包: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B包: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项目概况:
2018年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生产装备水平提升项目招标共两个包:
A包:谷物干燥机4台
B包:大流量宽幅喷灌水肥一体化1套。(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和《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2019年02月13日 至2019年02月19日。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9年03月06日8:30整(北京时间);
2、评标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魏金锁、司长征、董玲、康海燕、张迪。
四、定标时间:2019年03月06日
五、中标信息:
A包:
中标人:舞阳铁龙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中标价:498600.00 元
地址:舞阳县舞泉镇人民路西段路北。
货物成交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15吨谷物干燥机 | 5HXG-15C | 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3 | 105000 | 315000 |
B包:
中标人:郑州农人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498000.00元
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3幢5层508号。
货物成交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PVC给水管(De110,1.25MPa) | 宏豫 De110,1.25MPa | 米 | 300 | 45 | 13500 |
2 | PVC给水管(De90,1.25MPa) | 宏豫 De90,1.25MPa | 米 | 400 | 38 | 15200 |
3 | PVC给水管(De63,1.25MPa) | 宏豫 De63,1.25MPa | 米 | 3960 | 21 | 83160 |
4 | 镀锌钢管(DN25,2.5MPa) | 宏豫 DN25,2.5MPa | 米 | 500 | 19 | 9500 |
5 | T7 喷头 | TORO T7 | 个 | 240 | 508 | 121920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舞阳县农林局
联 系 人:焦女士联系电话:****-*******
地 址:漯河市舞阳县海南路113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监督单位:舞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服务采购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为:A包:4986元,B包:4980元。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155*****9888****-****************.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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