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药械中标结果

2019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药械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平市林业局

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81]AHG[GK]*******的漳平市2019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药械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国内**************按照合同要求按照合同要求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漳平市和平南路261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中标后合同签订一周内必须组建施工队伍及时进场施工,施工前若需办理枯死树采伐手续,应主动与林权者联系,取得相关手续材料,统一到市林业相关单位办理。 (2)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了解本中标段的林业基本情况,深入现场了解疫情发生与防控现状,熟悉掌握2019年度综合防控方案,特别是项目建设防控目标、任务和主要技术措施。要对未来疫情发生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应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 (3)施工前必须办理工程全部人员意外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采伐搬运树木、药品使用等环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及其它一切野外用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施工过程中,一切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责任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林区内其它设施损毁,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内,工程施工队伍不可擅自撤离,逢年过节放假休息,必须书面向甲方报备,与甲方商定时间内归队并持续进场施工。 (4)施工中所需材料(包括油锯、薄膜、生物和化学防治药剂、药械等)自负,到位后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核查验收,其数量和质量必须经甲方验收签字,并建立进出仓台账。在实施过程中,因实际原因,乙方需变更实施方案要求施工和药械采购,需提前书面报告给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5)建立松枯死木定位清理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控档案;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及报表数据;提交半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后半年度小结;2019年年底提交年终总结,工程竣工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验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七、验收方式:验收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 1、松枯死木除害处理:伐桩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伐桩表面尽量平整,不留毛刺,伐桩(含可见根部)韧皮部全部剥除,纵向劈砍后使用虫线清乳油或磷化铝片剂,然后用厚度0.8毫米以上的专用塑料农膜包扎,用绳子捆紧,再用土覆盖。 ①松枯死木伐倒,未作除害处理的,每株扣1000元;②定位偏差无法找到伐桩,每株扣500元;③伐根高度未达标以及没有按技术规定进行剥皮的按发现1株扣300元;④采伐后的树干和1公分以上的枝桠就近安全空旷处焚烧。没有或没有全部除害处理的,按发现1株扣300元;⑤没有贴上标签或标签没有填写完整的,按发现1处扣100元;以上扣款在阶段性验收中从进度款直接扣除。 2、诱捕器挂设( 748个):未能按时按量挂设诱捕器的每件扣700元;未能定位并黏贴标签每件扣100元;未能及时(超过有效期)更换诱芯或更换地点收集天牛的每件每次扣100元。破损或缺失零部件未能更新的每件每次扣50元。在路边随意挂放、未按省标要求挂设距离的每件每次扣100元。 3、生物防治(9583亩):绿僵菌未按时施用和释放的扣该项目款的30%;未按量施用和释放的,扣未完成量2倍的项目款;本项目未按方案要求实施的,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50本项目按半年度度支付进度款,乙方列出完成清单,经甲方组织人员核实无误,按完成工程款70%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林业局的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质量要求;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额;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250本项目按半年度度支付进度款,乙方列出完成清单,经甲方组织人员核实无误,按完成工程款70%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林业局的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质量要求;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额;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金额10%。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限:从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初项目完成通过验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乙方组织药械采购和防控措施实施。。

10、违约责任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发包人):: 漳平市林业局 乙方(承包人):: 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漳平市2019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药械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进行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为尽快扑灭疑似疫情,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按照《漳平市2019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双方就 漳平市2019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药械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清理松枯死木暂定4000株(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采取综合防治措施防治松墨天牛,在西园镇和和平镇等共9583 亩松林中施放绿僵菌粉粉剂2395.75kg;全市松林中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748套用于防治等措施,以降低松墨天牛种群密度,减少自然扩散机率;购买生物显微镜一台和望远镜两部。二、实施技术要求、实施地点范围、药械采购规格质量和分项单价详见附表。 三、合同期限:从2019年2月20日至2020年初项目完成通过验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乙方组织药械采购和防控措施实施。 四、甲方责任(1)负责项目施工范围的拨交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等单位与乙方厘清边界线,以防存在盲区。(2)提供有关林业基本图和小班表册资料,协调项目实施区内松枯死木采伐清理事宜。(3)协助乙方到各乡镇、街道理顺与项目实施区林权者及相关部门间的关系,以便及时进场、转场施工。协调驻点、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区内乱砍滥伐松树现象的监管,若在项目治理区内发现市政开发、电缆工程、采伐迹地(包括林分改造地)、部队建设及村民乱砍滥伐松树等情况,要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就地按时进行除害处理(包括伐桩及其剩余物)。(4)对乙方购置药品、器具、材料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进行核查验收签字。检查乙方进出仓管理台账。(5)不定期监督检查乙方各阶段施工作业,重点检查枯死松树处理、诱捕器挂设与定期管理情况,做好日常记录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到位。(6)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开展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给付进度款和项目余款。五、乙方责任(1)中标后合同签订一周内必须组建施工队伍及时进场施工,施工前若需办理枯死树采伐手续,应主动与林权者联系,取得相关手续材料,统一到市林业相关单位办理。 (2)组织项目有关技术人员了解本中标段的林业基本情况,深入现场了解疫情发生与防控现状,熟悉掌握2019年度综合防控方案,特别是项目建设防控目标、任务和主要技术措施。要对未来疫情发生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应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 (3)施工前必须办理工程全部人员意外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安全,防止采伐搬运树木、药品使用等环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上山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及其它一切野外用火,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施工过程中,一切人身安全和火灾事故责任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林区内其它设施损毁,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内,工程施工队伍不可擅自撤离,逢年过节放假休息,必须书面向甲方报备,与甲方商定时间内归队并持续进场施工。(4)施工中所需材料(包括油锯、薄膜、生物和化学防治药剂、药械等)自负,到位后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核查验收,其数量和质量必须经甲方验收签字,并建立进出仓台账。在实施过程中,因实际原因,乙方需变更实施方案要求施工和药械采购,需提前书面报告给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5)建立松枯死木定位清理和松墨天牛综合防控档案;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及报表数据;提交半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后半年度小结;2019年年底提交年终总结,工程竣工提交竣工报告并申请验收。六、合同金额暂定 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壹仟壹佰元整,小写:¥*******元 (实际金额按实际完成数量乘单价得出)。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半年度支付进度款,乙方列出完成清单,经甲方组织人员核实无误,按完成工程款70%预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林业局的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质量要求;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额;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七、验收方式:验收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1、松枯死木除害处理:伐桩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伐桩表面尽量平整,不留毛刺,伐桩(含可见根部)韧皮部全部剥除,纵向劈砍后使用虫线清乳油或磷化铝片剂,然后用厚度0.8毫米以上的专用塑料农膜包扎,用绳子捆紧,再用土覆盖。①松枯死木伐倒,未作除害处理的,每株扣1000元;②定位偏差无法找到伐桩,每株扣500元;③伐根高度未达标以及没有按技术规定进行剥皮的按发现1株扣300元;④采伐后的树干和1公分以上的枝桠就近安全空旷处焚烧。没有或没有全部除害处理的,按发现1株扣300元;⑤没有贴上标签或标签没有填写完整的,按发现1处扣100元;以上扣款在阶段性验收中从进度款直接扣除。 2、诱捕器挂设( 748个):未能按时按量挂设诱捕器的每件扣700元;未能定位并黏贴标签每件扣100元;未能及时(超过有效期)更换诱芯或更换地点收集天牛的每件每次扣100元。破损或缺失零部件未能更新的每件每次扣50元。在路边随意挂放、未按省标要求挂设距离的每件每次扣100元。 3、生物防治(9583亩):绿僵菌未按时施用和释放的扣该项目款的30%;未按量施用和释放的,扣未完成量2倍的项目款;本项目未按方案要求实施的,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八、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随着疫情发展变化防控治理范围和数量有不确定因素,乙方在年度合同服务期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工作安排,服务费用结算按实际完成各对应项目的数量乘以对应投标报单价按实结算,不得调整。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因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洪志勇
甲方:漳平市林业局乙方:福州绿盾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
住所:漳平市和平南路261号住所: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2号民航广场2#楼513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洪志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5*****450联系方法:158*****05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1337


签订地点:漳平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械 防控 林业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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