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康复科设备中标结果

中医医院康复科设备中标结果

洞口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设备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2019)000001

甲方:(全称)洞口县中医医院

乙方:(全称)湖南进波贸易有限公司

为了医院更好的发展,填补洞口县康复空白,医院于2018年提出建康复科,更好的为全县人民服务,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开设康复科,提出配备康复诊疗设备一批的采购书面申请,交院务会讨论通过,报县卫计局、县政府采购办批准。在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管下,医院于2019年2月14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最后由湖南进波贸易有限公司以最低价中标。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所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货物名称

厂家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康复诊疗设备

详见清单

1

*******.00

二、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2、采购方式: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自行采购

3标的名称:洞口县中医医院医康复诊疗设备一批

三、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货物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5、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完整的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6、测试记录、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8、技术培训资料,包括技术人员的高级技术培训资料和采购人的操作使用培训教材。

9、进口产品还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及中英文对照资料。

四、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进口或国内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所有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

2、制造商要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性能达到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并保证按产品产地、型号、交货期供货及安装调试。安装合格,须经检测部门计量检定,若不符合要求,厂家必须负责无条件免费更换。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或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收到甲方通知后(或网上报修通知),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48小时)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货物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或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甲方有权退货或向乙方索赔。

6、乙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支持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乙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7、质量保证期: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壹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提供2小时响应,48小时赶到现场,终身维护。保质期限均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所有仪器所用软件五年内应予以免费升级。

8、在质保期头三个月内,如货物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或同种货物在个不同的地点出现同种故障,乙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甲方正常运行。

9、由于产品技术性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

五、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2019年5月30日前乙方按照甲方设备采购清单按时将设备提供给甲方,并完成设备调试和人员使用培训。

2、交货地点:洞口县中医医院康复科。

3、设备交货前提条件是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将康复科人员安排到位,如不能如期到位,设备交货时间顺延。

六、产品安装、调试与验收

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产品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验收:

(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乙方提供验收方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乙方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

(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培训要求

乙方应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甲方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A: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B:培训地点:交货现场。

C:时间与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乙方应在48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3、乙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4、乙方应能保证设备使用运行所需要的备件和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提供7×24小时的故障响应,包含法定节假日。

5、在保修期间,重要设备应提供原厂商7×24小时技术支持,支持内容包括电话咨询、本地服务。对于设备的一般问题,如关于设备日常操作维护的咨询和非紧急情况下的故障处理,提供原厂商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或远程支持;对于严重问题,应在收到维护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派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乘坐当地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提供现场支持、培训等服务及对损坏的产品设备完成备品备件或备机的替换工作;

6、原厂商不能因为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设备。

7、乙方应在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乙方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付款方式

1、甲方以洞口县中医医院康复科经营纯收入(毛利减去所有成本)中按月支付,付满设备款为止。

2、每月月底为结算日,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康复科纯收入支付给乙方。

3、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设备款,延误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息标准支付其损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0.5%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货物总额的5%

2、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2、调解不成则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

1、标志、包装、说明书、运输、储存等都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鉴订三十天内,甲方若增加购买数量,仍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

10、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

1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康复 医院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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