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中标结果
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中标结果
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安市教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量、用途等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采购内容:西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
(二)主要技术参数:
1.评估监测对象。西安市13区县作为协议单位进行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2.评估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与艺术科目学业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每个区县抽样数量依据区县学生数,按照统计学原理确定抽取样本数量,抽取对象为校内2019-2020年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校长及2019-2020四年级和八年级的语文、艺术教师和班主任。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是一项复杂、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作,包含不同学段各学科领域的测试工具研发、问卷开发、抽样、数据分析与挖掘、反馈与报告等多个关键环节,需要学科专家团队、问卷研发团队、统计团队、数据分析团队、教育测评团队,以及管理规范的实施团队共同完成,才能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真正服务于教育决策。
2.《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42号)要求教育质量1级指标中第9项的数据来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结果。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2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安市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教育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B区401
联系人:李宝
电话:***-********
3.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
联系人:王鹏
电话:029- ********
八、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8年3月15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9年3月15日
省级一级
预算单位 西安市教育局
使用单位 西安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 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 195万
专家1
论证意见 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是教育部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由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由教育部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实施,其他第三方机构不具备教育部监测资格,所以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只能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北京师范大学)。同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作为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单一采购。
专家姓名 潘燏 职称 中高
工作单位 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专家2
论证意见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教育监测中心)是我国唯一教育监测机构,拥有国内最先进的学科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监测工具。2.西安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近几年均由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完成,2019年西安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应继续采用,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鉴于以上理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服务。
专家姓名 薛少刚 职称 高级教师
工作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专家3
论证意见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监测是为基础教育的发展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的重大课题,在全国范围该项目的指导与实施权威机构是北师大(教育部基础教育研究中心)西安市已持续三年由该机构组织承担监测,获得了大量的支撑数据,因此,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服务项目建议仍然由北师大(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实施。
专家姓名 遆珠江 职称 高教
工作单位 陕西师大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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