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20日08:5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2月27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3月19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胡明亮 | ||
总中标金额 | ¥69.6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优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寿春路2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8HFCZ5296
项目分包(标段):第3包
第2包
第1包
财政编号:RWSC2018-509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3月19日
第1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格晟晞耀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建材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柒万伍仟玖佰元(¥7759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第1包一批。
第2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警腾汇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淮南新村3幢21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玖万陆仟捌佰元(¥6968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第2包一批。
第3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捷杰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金寨路92号高科技广场南2座二十二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元(¥78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第3包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茆邦成,许俊芳,王家兵,黄胜明,胡明亮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276号
联系人:顾青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郑优男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9年03月19日至2019年03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文件检验专项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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