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城关镇街道中心学校智慧护眼照明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城关镇街道中心学校智慧护眼照明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临泉县城关镇街道中心学校智慧护眼照明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城关镇街道中心学校智慧护眼照明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LQCG********-1Z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8日
采购日期:2019年3月1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临泉县城西万家百货销售部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临泉县城关同阳路南侧西大桥流水宾馆西
成交金额:668066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苑寒生、姚德秀、牛力
采购人名称:临泉县城关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临泉县城关镇
联系人:杨军
电话: ****-*******
采购机构名称: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财政局或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临泉县城关街道中心学校
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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