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科技奖励评审工作(项目编号:GXZC-2019-012)成交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科技奖励评审工作(项目编号:GXZC-2019-012)成交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项目编号:GXZC-2019-012)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2.项目编号:GXZC-2019-012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76.8 | 天津市科学技术情报学会 | 吴家窑大街22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 一、科技奖励项目受理工作计划受理天津市五类奖种项目共计500项左右,包括:天津市科技进步奖项目460项;天津市自然科学奖项目20项;天津市技术发明奖项目20项;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项目1-2项;天津市国际合作奖项目1-2项。受理天津市提名国家科技奖项目20项左右。 1、召开奖励工作培训会,对各推荐单位奖励工作科管人员进行培训。 2、发布科技奖励受理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受理各类奖项项目;按照国家奖励办要求受理提名国家奖各类项目。 3、组织工程师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形审结束后完成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成果处。 5、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辅导把关,对重点组织项目给予一对一辅导,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6、其他相关工作。二、科技奖励项目评审工作 1、严格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包括初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1)进行项目分组,设立专业评审组;负责初评评审组专家的抽取、确定、通知。 (2)负责评审委员会专家抽取、确定、通知。(3)评审场地的选定、布置及会务安排。(4)评审材料的准备、运输、发放、回收,评审卡准备。(5)负责现场录音录像。(6)评审结果的录入、汇总、复核、统计。(7)会务用品,包括文具、茶饮、耗材等准备。(8)评审用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读卡器、录像机等,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天津市科技奖励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撰写评审总结报告和分析报告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领导和市政府;获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负责异议处理。 3、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大会具体组织工作,相关材料报送市政府;组织具体宣传工作。 4、协助做好我市科技奖励改革工作,包括《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修定,完善科技奖励评审体系等工作;升级、维护评审系统和软件;负责建设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人数达到2500人以上。 5、负责印刷奖励证书2500份左右,科技奖励评审手册200份左右;科技奖金的拨付工作;进行获奖项目档案整理工作,并送档案馆。 6、负责提名国家科技奖的具体组织工作,向国家奖励办报送相关材料;按照国家奖励办要求组织答辩评审;组织国家获奖项目宣传工作。 7、调研科技部和国内其它省市科技奖励评审工作,并撰写相关调研分析报告。 8、其他相关工作及临时交办的工作。三、其他工作事项 1、完善奖励监督机制。明示奖励工作流程,提名数额分配、规范形式审查标准,设立工作咨询专线电话,全程接受监督。 2、优化评审。科学进行项目分组和设立专业评审组。 3.应对廉政风险点。规范专家抽取通知保密制度,参与科技奖励的工作人员全员签订《工作和保密承诺书》,做好专家培训及签订《专家承诺书》工作。 4、启动近10年的科技奖励电子档案建立,解决查重准确性、工作效率和统计分析短板。 5、建立《工作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6、建立《工作满意度问卷》制度,接受报奖单位及专家等监督。 7、撰写工作总结、组织完成相关材料,接受市科技局验收。 | 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后一年。 | 项 | 1.0 | 76.8 | 76.8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志敏,李宝珠 、张思源(采购人代表)、马东升 (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翟双斌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思源:***-********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成交方参考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152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外国专家局)机关、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GXZC-2019-012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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