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县级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上栗县]县级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2019-03-20]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上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的委托,就上栗县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服务(县级)采购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开标活动于2019年3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在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1. 成交标的名称、数量、金额及成交供应商名称
2. 成交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戏下乡服务采购(县级) | 20 | 3000 | 60000 |
服务内容:1.必须排练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喜闻乐见,具有较高质量水平的文艺节目。演出时必须采取搭建舞台或流动舞台车的方式进行演出,并且演员人数不少于15人,节目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2.主题后幕原则上不冠名,确有冠名的需求须向采购人申请,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演出前须将文艺演出的主持词、节目内容、后幕内容等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演出。 3.每场文艺演出节目内容要求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化,在力求做到涵盖歌曲、舞蹈、曲艺类、语言类等节目形式面面俱到的基础上,负责做好1-2个由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主题的规定节目编排工作,并保证演出质量达到考核方案的要求,在实际演出中,若发现演出质量低下或观众反映质量较差的情况,采购人有权中止演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若整改仍无效果,采购则有权解除合同。 4.演出所需的设施设备、服装道具及交通运输、伙食等费用均自行负责。在演出过程中要制订好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以确保安全万无一失。但凡在演出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制订的标准与要求完成演出场次,若有违约行为,应赔偿与演出任务场次同等金额;若采购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则由采购人承担损失;对演员少于15人的每少1人扣除经费200元;对不搭建舞台或使用流动舞台车的每场次扣除经费500元;对主题后幕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作主的情况,每场次扣除经费2000元。 | |||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 | |||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栗县金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府前路49栋6号 |
2.定标日期:2019年3月19日
3.评标委员会名单:彭定怀、刘敬安、王金敏。
5.采购人名称:上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联系方式:王元辉 电话:137*****384
地址:上栗县滨河东路
6.代理机构: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秦建立 电话:****-*******
机构地址:上栗县平安北路59号
7.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地址:上栗县平安北路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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