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防渗工程预中标结果
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防渗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 黔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防渗工程 | ||||||
招 标 人 | 黔西县城市管理局 | ||||||
代理机构 | 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0-9-29 | ||||||
开标地点 | 毕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
投标报价得分:73.97 | 总分:88.79 | ||||||
项目经理或总监:冉海 | |||||||
报 价: *******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技术分1 | 技术分2 | ||||||
技术分3 | 技术分4 | ||||||
技术分5 | 技术分6 | ||||||
技术分7 | 技术分8 | ||||||
投标报价得分:74.38 | 总分:87.78 | ||||||
项目经理或总监:赵盈筌 | |||||||
报 价: *******.98元 | |||||||
公 示 期 | 2010-9-30至2010-10-9 |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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