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实验室试剂及应急物资储备采购货物类项目合同的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实验室试剂及应急物资储备采购货物类项目合同的公告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默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8]HRC[TP]*******-1的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实验室试剂及应急物资储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H5亚型Re—8株血凝抑制抗原12国内2803360国生生物2ml/瓶
11-2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H5亚型Re—8株有阳性血清12国内2803360国生生物2ml/瓶
11-3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H7亚型血凝抑制抗原12国内3003600国生生物2ml/瓶
11-4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H7亚型阳性血清12国内3003600国生生物2ml/瓶
11-5兽用诊断制品猪瘟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2国内750015000金诺480头份/盒
11-6兽用诊断制品蓝耳病抗体ELISA试剂盒2国内1000020000爱迪威480头份/盒
11-7兽用诊断制品口蹄疫O型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2国内950019000金诺480头份/盒
11-8兽用诊断制品口蹄疫A型抗体检测ELISA试剂盒2国内950019000金诺480头份/盒
11-9兽用诊断制品猪伪狂犬gB抗体ELISA试剂盒4国内580023200爱迪威5板/盒
11-10兽用诊断制品猪伪狂犬gE抗体ELISA试剂盒4国内524020960爱迪威5板/盒
11-11兽用诊断制品小反刍兽疫抗体ELISA试剂盒2国内25005000兰州所2板/盒
11-12兽用诊断制品布病虎红平板凝集抗原3国内160480国生生物10ml/瓶
11-13兽用诊断制品伪狂犬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4兽用诊断制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荧光RT-PCR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5兽用诊断制品布鲁氏菌荧光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6兽用诊断制品口蹄疫A型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7兽用诊断制品口蹄疫O型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8兽用诊断制品小反刍兽疫荧光RT-PCR试剂盒2国内23004600生科尚仪48头份/盒
11-19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病毒H5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深圳凯杰48头份/盒
11-20兽用诊断制品禽流感H7亚型荧光RT-PCR检测试剂盒2国内23004600深圳凯杰48头份/盒
11-21兽用诊断制品TAKARA 9766核酸提取试剂盒16国内140022400福州瑞真50份/盒
11-22兽用化学药品D—MEM保存液2国内120240海克隆500ml/瓶
11-23兽用化学药品75%酒精40国内13520欧洁500ml/瓶
11-24兽用化学药品生理盐水20国内13260国产500ml/瓶
11-25兽医设备真空采血管(2ML)50国内1407000江苏宇力100支/盒
11-26兽医设备荧光PCR八联排管及管盖(爱思进)0.2ml5国内10005000爱思进125条/盒
11-27兽医设备一次性无菌采样杯(透明)500ml20国内651300艾斯特60ml
11-28记号笔20国内30600晨光10支/盒
11-29手术器械镊子20国内25500添华达
11-30手术器械剪刀大(直头 18cm)20国内35700安其生直头 18cm
11-31塑料制品封口袋15国内801200浙江希源17*25 10袋24*35 2袋12*17 3袋
11-32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ELISA试验封口膜2国内1002003M200片/盒
11-33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N95口罩200国内90180003M20只/盒
11-34防疫、防护卫生装备及器具无纺布连体带帽防护服30国内140042000辉安50 套/箱
合计:2732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2732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街16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合同标的”一览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2 验收期次说明:符合招标参数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100验收合格全额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2个月。。

10、违约责任

成交方接到订单后,整批货物中单一货物延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视为整批货物供货延期、逾期,违约金处罚按该批所定货物整批金额计算。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延期交货处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需提交延期交货申请(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含公章)),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如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但延期交货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不含10天)。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支付。 10.1.2逾期交货处罚: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乙方需提交逾期交货申请(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含公章)),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含10天)以上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交货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在供货期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内提供的货物无法响应谈判文件,将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予以退货。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重新供货(供货时间从订货日期计算),直至验收合格。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内仍无法提供合格货物,甲方将按8.1条款进行处罚。 10.3未按时提供技术服务的违约责任 10.3.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章“第11条款:质量保证”规定的时间技术服务,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该批货物金额的3%的金额进行处罚。 10.3.2如果乙方因货物问题无法在48小时内先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试剂供甲方使用,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该批货物金额的3%的金额进行处罚。若甲方逾期未付款(有正当理由的除外),甲方应当承担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 10.4未按时缴纳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未按时缴纳违约金,造成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5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本合同: 10.5.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5.1.3由于乙方造成的违约终止合同,部分履约的货物不再退还,部分履约的货款不予结算。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货物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谈判文件相应条款验收。货物包装上任何涂抹擦拭/标签损坏/开封,均视为不合格。 14.2质量保证 14.2.1如产品使用过程中确因产品质量引发的投诉问题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14.2.2乙方承诺均在货物外包装上注明货物质保期。 14.2.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初步外包装验收合格后,在开箱使用过程中发现试剂残缺、污损或其他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应在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看,并查找原因。同时应在48小时内先提供同型号、同规格的试剂,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开箱后在使用过程发生疑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电话技术咨询、指导等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试剂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乙方视自身能力在谈判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4.3以上未作规定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合同延期有效性:如甲方次年招标过程中未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完成采购,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继续按本合同执行采购项目。如延期后甲方完成次年招标采购任务并与相应的中标公司签订合同,则本合同延期自动终止。 15.5.2供货商需保持邮箱和电话的畅通,因邮箱或电话问题导致的订单问题无法接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平和县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州默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小溪镇东大路168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39号黄金大厦518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尤秀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3*****965联系方法:181*****85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冶山支行
账号:账号:1311 0301 0400 0815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21日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货物 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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