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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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
公告发布时间2019-03-25 09:35
代理机构四川一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遂宁市物流港健坤城IFC国际金融中心35楼3508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女士
采购人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政府西街36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184*****441
采购人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行业划分:E501
成交日期2019-03-22 09: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2019-03-08 15:22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黄斌,唐洪均,唐道君(采购人代表)
评审时间2019-03-21 14: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基本情况:为提升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形象,展示法院风采,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拟采购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一项。本项目共1个包。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主题内容:忠诚、安居区地方文化、廉政文化、法制文化、公平公正、阅读室、荣誉室、文化沙龙、廉政教育。用途:用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数量:1项。(一)简要技术参数要求:天棚硅钙板拆除:原天棚硅钙板拆除、原房间内混凝土地台拆除、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实木踢脚线、强化木地板等。(二)技术要求:1.根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另附)。 2.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材料要求: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材料不得采用。 (3)施工要求:工程施工必须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要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报价工程量清单须符合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投标报价清单需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及数据填报,且有供应商单位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三)施工要求:1.施工期间,与施工的相关材料、垃圾需堆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2.施工过程应保证施工内容外的设施、设备、环境无污染、无损坏,若有,应保证将设施、设备、环境恢复原样,相应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进报价中。 4.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配备齐全。 5.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并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非施工期间,供应商不得驻留施工现场。 6.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结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的各项要求进行报价,该报价视为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7.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本项目范围的工程因质量问题、施工不到位等而造成的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期间做好施工现场警示工作避免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和造成安全隐患。 9.建设完成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具体工作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 10.质保期内,该项目项目经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对故障进行排障。 11.由于供应商原因逾期竣工,逾期时间在7天内的,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赔偿2000元;超过7天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赔偿10000元,限额为70000元(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总成交额(单位:元)*******
成交详细内容标的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元;服务要求:(1)供应商有24小时值守的售后服务专门电话,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质保期内所有的售后服务,包括维护维修、材料更换、提供备用设备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3)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中未按上述售后服务承诺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视为违约合同处理将不退还质保金。.
成交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龙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永荣街46号附6号3层;中标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15000元
采购文件附件
评审情况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元。2、品目: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文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3、本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PPP项目标识

标签: 文化建设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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