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中标结果
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中标结果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
采购内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需依托“构件化集成平台Ta+3”这项专有技术进行开发,前期建设的功能模块至今运行良好,今后仍需运用该系统继续开展全区业务办理。新扩展的功能模块仍需在此平台上开发和升级,此平台是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并取得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因此新的功能的扩展升级只能由该公司承担,从而确保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衔接性。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郭彪,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工程师;
安宝坤,西藏大学,中级;
轩中贤,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中级;
司洪波,党办信息中心,工程师;
史洪合,西藏自治区国税局,中级;
专家论证意见:
郭彪: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需依托“构件化集成平台Ta+3”这项专业技术上进行开发的,新扩展的功能模块仍需在此平台上开发和升级,才能够保证新增功能模块与原系统在同一个平台上运行,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从而确保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衔接性。由于系统是由提供商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该项目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宝坤: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由四川银海久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采用的是Ta+3技术,本技术是专有技术,现需要对软件扩展和升级,为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新模块与原系统需在同一平台开发并运行,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确保系统的一致性、衔接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轩中贤: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维护项目开发商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该管理系统需依托“构件化集成平台Ta+3”这项专有技术进行开发,今后仍将运用该系统继续开展全自治区业务办理,此次系统维护项目需对软件的功能进行扩展和升级,鉴于“构件化集成平台Ta+3”做为专有技术具有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项目核心内容提供方具有唯一性,只有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能提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为确保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衔接性,并节省开发时间,节约投资成本费用,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司洪波: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系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构件化集成平台Ta+3”开发,需要对软件进行扩展和升级,为保证新模块与原系统在同一平台上运行,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为确保系统的一致性、衔接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史洪合:西藏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是基于“构件化集成平台Ta+3”进行开发的,新扩展的功能模块仍需要在此平台上开发和升级。才能够保证新增功能模块与原系统在同一平台上运行,实现数据无缝对接,系统运行高效。“构件化集成平台Ta+3”是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并取得了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确保系统的延续性、一致性、衔接性,并节省开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仍由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发。
六、公示期限
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
七、公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八、采购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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