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飞防服务项目(小麦初春病虫害统防统治)二包(重新发包第1次)DSZFCG2019-011B-重1中标公示

砀山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飞防服务项目(小麦初春病虫害统防统治)二包(重新发包第1次)DSZFCG2019-011B-重1中标公示

砀山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飞防服务项目(小麦初春病虫害统防统治)二包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砀山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飞防服务项目(小麦初春病虫害统防统治)二包

项目编号:DSZFCG2019-011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14日

开标日期:2019年3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拜迪斯(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985000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单价:(详见本公告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卢发强、齐敏、杨凤丽

采购人名称: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地址: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牛丽芬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金御花都16幢3单元1006室

项目负责人:曹工

联系电话:173*****282

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印发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收费金额:14775元

公告期限:2019322日至201932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金御花都16幢3单元1006室,联系电话:173*****28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定稿).pdf
成交公告.pdf
拜迪斯.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统防统治 病虫害 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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