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
[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 | 采购公示编号: | HIDYLYCGGS********01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9-03-27 08:35:4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9-03-29 08:35:42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海怡豪园机房] 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4">[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瞿伟],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场地使用性质或用途:[通信机房]。 2.租赁期为[贰年 ],自[2019 ]年[4 ]月[ 1 ]日(“起租日”)起,至[2021]年[3 ]月[ 31]日。 3.每月场地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小写[3200.00]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的场地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小写[38400.00]元。以后场地费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日期为5月31日前。 5.出租方负责开具场地增值税发票。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场地使用性质或用途:[通信机房]。 2.租赁期为[贰年 ],自[2019 ]年[4 ]月[ 1 ]日(“起租日”)起,至[2021]年[3 ]月[ 31]日。 3.每月场地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小写[3200.00]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的场地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小写[38400.00]元。以后场地费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日期为5月31日前。 5.出租方负责开具场地增值税发票。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陈春花】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口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 电话:189*****485 邮箱:189*****485@189.cn 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57号电信枢纽大楼2401房 邮编:570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瞿伟 日 期:2019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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