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怡豪园机房]场地租赁合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怡豪园机房] 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海怡豪园机房] 场地租赁合同项目采购人为[瞿伟],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场地使用性质或用途:[通信机房]。



2.租赁期为[贰年 ],自[2019 ]年[4 ]月[ 1 ]日(“起租日”)起,至[2021]年[3 ]月[ 31]日。



3.每月场地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小写[3200.00]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的场地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小写[38400.00]元。以后场地费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日期为5月31日前。



5.出租方负责开具场地增值税发票。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场地使用性质或用途:[通信机房]。



2.租赁期为[贰年 ],自[2019 ]年[4 ]月[ 1 ]日(“起租日”)起,至[2021]年[3 ]月[ 31]日。



3.每月场地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小写[3200.00]元。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的场地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小写[38400.00]元。以后场地费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日期为5月31日前。



5.出租方负责开具场地增值税发票。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陈春花】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口分公司网络优化中心



电话:189*****485



邮箱:189*****485@189.cn



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57号电信枢纽大楼2401房



邮编:570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瞿伟



日 期:2019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租赁 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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