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学术会议督导”采用中标结果
高水平学术会议督导”采用中标结果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及高水平学术会议督导”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医学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及高水平学术会议督导 项目预算金额:1,82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含中医药) 1、预计完成全市约2698项左右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含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及高水平学术会议,其中中医药项目367项左右); 2、2019年度完成全市每年近10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分审核和数据提交工作。 3、对全市各级别获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767项办班按10%的比例进行现场督导,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加强教学督导的时效性,同时采用微信进行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全市继教项目微信督导的覆盖率达到88.78%。 4、科教管理信息平台运营管理。包含我市卫生医疗机构10万多名卫生技术人员的个人继续教育学分数据与信息。2018年规范审验6,755项继续教育项目,共计10万多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累计2,949,137人的学分记录; 并完成全市450家医疗卫生单位,共7.2万名符合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年度学分验证和数据提交工作;同时借助人力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科研申报与管理模块专家库的人事信息合并运作。 二、高水平医学学术会议评审督导 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工作属性相同。从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督导及学分管理与全市各级继续医学教项目管理在同一平台运作,只是开展的时间和评审的方式有所不同。2019年共申报高水平医学学术会议233项。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称“该中心”)采购本项目的理由如下: 一、供应单位职能具唯一性 1、该中心是2005年4月28日经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更名设置。是政府举办的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养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所核定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医务人员素质评估与卫生人才评价。中心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被深圳市教育局授予深圳市一级成人教育机构、深圳市人事局评定为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广东省卫生厅确定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站,被广东省卫生厅评审为省级全科医学教育理论培训基地。专业性和政策性强。 2、市卫健委委托职能:负责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教育信息系统学分管理工作(深卫科发[2003]47号);负责全市继续医学教育督导和评估检查(深继医教〔2009〕3号)。 同时,以上二项供应单位的职能要求,是顺利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具备的。 二、供应单位以往工作成果 该中心依据上级组织对我单位的职能设置和委托职能的要求,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含中医药)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从2005年起依据卫健委的要求落实各项职能任务。2005-2018年,共完成了全市13,845项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含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高水平医学学术会议及中医药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完成了全市每年近7万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学分审核和数据提交工作。近年来累计完成了全市470家医疗卫生单位共374,132人次的周期验证工作。中心对全市各级别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办班按10%的比例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培训质量(其中2018年全市继教项目督导的覆盖率达到88.78%)。 三、供应单位的专业性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毕业后的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对工作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专业要求很高,需要一支经验丰富、服务能力强的成熟队伍,拥有专业化服务技术(如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指导、继续教育项目评审分析、继续教育项目督导反馈、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咨询等)和信息化服务手段。该中心是我市目前继续医学教育服务领域最为专业的机构。 四、工作的连续性要求 本项目对服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专业性有很高要求。全市各卫生医疗机构10万多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卫生科教继续教育工作起始于2005年,发展至今已由最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获批数不足300项/年提升到目前的1713项/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初期的不足2万人发展到今天的10万多人。对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及信息化管理手段有很高要求,如果工作机构及人员发生根本变化,有关工作可能难以持续开展。因此,更换别的项目承接机构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操作风险。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3月27日起至2019年4月2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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