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及装饰定点中标结果服务(KWZB2006-3011C)中标公示

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及装饰定点中标结果服务(KWZB2006-3011C)中标公示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轮胎及装饰定点采购服务

竞标编号:KWZB2006-3011C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A分标中标单位:1、贵港市港昌轮胎经营部,中标优惠率:5%

2、贵港市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经营部,中标优惠率:6%

3、贵港市国大前沿动力汽车护理中心,中标优惠率:5%

4、贵港市港强爱车前线汽车美容有限公司,中标优惠率:10%

5、贵港市港北区诚信汽车用品经销部,中标优惠率:15%

B分标中标单位:1、贵港市车之宝汽车用品商行,中标优惠率:15%

2、贵港市东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服务经营部,中标优惠率:11%

3、贵港市港北区中宝汽车服务站,中标优惠率:15%

4、贵港市港北区中盛一站式汽车美容中心,中标优惠率:10.95%

5、贵港市国大前沿动力汽车护理中心,中标优惠率:15%

四、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006年03月01日 至2006年03月03日

五、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文招标中心

2006年03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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