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监采计﹝2018﹞704号
依据监利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计﹝2018﹞704号文件的要求,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9年3月28日就监利县人民检察院的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监采计﹝2018﹞70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利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询价文件所列全部内容
四、采购预算价: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4万元。
包号A:6.60万元;包号B:16.10万元;包号C:11.30万元
五、公告媒体及日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日期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日。
六、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10时40分。
2、评标地点: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县新交通局院内物流局五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 聂展雄高长波 柳祚鹏
七、中标信息:
包A
成交供应商名称:监利县诚业家电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88Y2G1K
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伍仟玖佰元整(¥65900元);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工作。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监利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聂展雄
联系电话:151*****3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联系人:彭艳枝
联系电话:133*****081
联系地址:监利县国庆一路66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9年 3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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