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YGP-2019-C-018)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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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19-C-018)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委托,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YGP-2019-C-018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69.12天津市粥旺府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幸福道北侧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公安局河东分局看守所食堂管理服务1、人员要求12人:年龄40-50,男女不限。所有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设备要求:(1)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正常经营的一切厨房设备(包括消毒柜、灶台、冷藏柜、留样箱、冰柜、蒸箱设备等)。厨房设备要与采购人正式交接后,由供应商负责工作过程中相关厨房用具的维修。厨房用具及炊具的更换以实用性、便利性、节能环保为原则,相关费用需上报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支付。可提供免费使用的食堂厨房设备详见附件1。(2)供应商须自备厨杂用品。(3)所有工作人员须统一服装,服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样式须经采购人同意)。3、服务要求:(1)食材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食材保管由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2)食材选用要求:餐饮加工每次采购的食用油、大米、面粉和肉类等须具有卫生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3)餐饮形式以中餐为主,每日早中餐食物供给前,须在餐前留样(留样时间为48小时)封存,以备人员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情况下进行查验,在供餐的过程中,当日的餐饮不允许使用上一餐的剩菜剩饭,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4)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卫生质量关,坚持做到不买入、不验收、不使用、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和食品,并按照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不吃有毒或不认识的野菇、木薯、发芽马铃薯,限制食用四季豆等。厨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无病”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5)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保洁工作及潲水的及时处理,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食堂工作人员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证操作环境卫生整洁. 达标,保证加工食品过程中安全健康。(6)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证不断增加食品花色品种。所需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供应商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上述问题,供应商将承担一切后果。(7)成交供应商须协助使用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其他要求: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服务。1.069.1269.12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徐荔,缴丽娜 刁福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远硕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刁福军:***-********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投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 费率100万以下 1.5%100-500万 0.8%500万-1000万 0.45%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0368.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机关、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HYGP-2019-C-018最终版.doc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食堂 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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