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01日18:2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0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4月0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情请见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540.0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金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请见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育才街37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中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污水处理厂药剂采购项目(二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YC)000205
招标编号:NXXB-2019-ZC0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郝彩霞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立川 联系电话: ****-*******
采购内容与中标单价:
序号 | 分项名称 | 包装规格 | 技术要求 | 价格(元) |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聚丙烯酰胺(阳) | 25kg/袋 | 1、分子量: 1100-1500万 2、离子性: 阳离子 3、容积密度: ≧0.75gms/cm3m3 4、粘度:(1.0%SOL) 950mPaS 5、外观与性状: 白色粒状固体,稀释后呈无色液体,无臭 6、水解度:10-35% 7、离子度:10-35% 8、不溶物%≤0.1 9、残余单体%≤0.1 10、溶解时间(min) ≤45 | 10吨 | 28000 | 280000 |
2 | 氢氧化钠 | 25kg/袋 | 1、含量:≧96% 2、外观与性状: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 3、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 4、熔点(℃):318.4 5、沸点(℃):1390 6、相对密度(水=1):2.12 | 10吨 | 4800 | 48000 |
3 | 聚合硫酸铁 | 1、外观:红褐色液体 2、密度g/c ㎡(20℃)≥1.45 3、全铁的质量分数%≥11.0 4、还原性物质(Fe 2+计)的质量分数%≤0.01 5、盐基度:%:8.0—16.0 6、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3 7、PH 值(1%水溶液)2.0-3. | 300吨 | 1300 | 390000 | |
4 | 次氯酸钠 | 25kg/袋 | 1、分子式:NaClO 2、有效氯含量:≥10 3、外观与性状:微黄色溶液,有似氯气的气味。 4、PH值:9~10 5、熔点(℃):-6 6、沸点(℃):40(分解) 7、相对密度(水=1):1.21(℃) | 200吨 | 1160 | 232000 |
5 | 葡萄糖 | 25kg/袋 | 1、有害物成分含量:砷≤0.3铅≤0.3 2、外观与性状:白色,淡黄色颗粒 3、葡萄糖含量:≥99.5 4、熔点(℃):146 5、相对密度(水=1):1.544(25℃) 6、分子式:C6H12O6 7、溶解性:溶于水,稍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和芳香烃 | 20吨 | 4200 | 84000 |
6 | 乙酸钠(液体) | 1、醋酸钠含量≥25% 2、氯化物含量≤0.05% 3、水不溶物含量-≤0.04 % 4、游离碱含量≤0.03% 5、铁含量≤0.004% | 2298吨 | 1900 | ||
合计 |
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定标日期:2019年4月1日
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银川净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永宁县望远工业园区唐徠渠东侧
中标金额:*******元
评审得分与排序(前三名):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序 |
1 | 银川净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9.27 | 1 |
2 | 宁夏北国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88.13 | 2 |
3 | 宁夏凯乐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6.36 | 3 |
中标服务费:二标段:62201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研、白忠颖、付大仁、王敏、李备战(采购方)
公示期:一个工作日
如各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此公示期满后成交结果自动生效。
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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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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