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2019年度房屋征收拆迁残值费招标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来安县2019年度房屋征收拆迁残值费招标项目(一标段)中标公告
来安县2019年度房屋征收拆迁残值费招标项目(一标段)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2019年度房屋征收拆迁残值费招标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czcg201903-0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8日 开标日期:2019年3月29日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宸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淮路与兴业大道交口16号 中标金额:贰拾伍万肆仟壹佰叁拾捌元伍角整(小写¥:254138.5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项目实施周期: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路香亭、叶金萍、叶永亮、杨松、李云洲 招标人名称:来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地址:来安县 联系人:张维 联系方式:130*****197 招标机构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泰鑫香樟苑2栋一单元103室 项目负责人:程铸月 联系电话:157*****525 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1650.00元):470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联系电话:130*****19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来安县房屋征收办公室 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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